一、 运输范围:
从中国内陆运往中国周边国家包括蒙古、俄罗斯、越南、朝鲜和中亚五国(哈萨克、乌兹别克、土库曼、塔吉克、吉尔吉斯),以及以上国家运往中国内地相反方向的运输。
二、 运输方式:⑴整车 ⑵集装箱
说明:
⒈其中集装箱运输可以租用中国铁路集装箱,租用手续由公司国际部统一办理。
⒉朝鲜的货物必须使用自备箱。
⒊在国际联运运输中,必须是双箱方可办理国际联运。
三、 国际联运计划:根据货物运输的具体要求提前在发站提报国际联运计划,并通知国际部以便协调国际联运计划的批复工作。
四、 运输程序
⒈ 接受客户询价:如有客户询问运往上述国家的业务时,应向客户了解如下问题。
⑴ 运输方式:1)整车 2)集装箱;
⑵ 发送站和运往的国家及到站;
⑶ 货物的品名和数量;
⑷ 预计运输的时间;
⑸ 客户单位名称、电话、联系人等;
⑹ 其他。
⒉ 接受委托
客户一旦确认报价,同意各公司代理运输后,需要客户以书面形式委托货运公司。委托书主要内容包括1、(⑴-⑹。
⒊ 运输单证
要求客户提供以下单证:⑴运输委托书⑵报关委托书⑶报检委托书⑷报关单、报检单(加盖委托单位的**章)⑸合同⑹箱单⑺发票⑻商检放行单⑼核销单
⒋ 填写铁路国际联运大票
在当地购买铁路国际联运大票,由国际部填写好样单后传真给当地公司由相关人员填写正式国际联运大票,或由国际部制单后快递给当地公司。
⒌ 报关
客户可以自理报关,也可以委托某些货运公司报关,如果在发货地报关不方便,可以将上述单证备齐在口岸报关,即在满洲里、二连浩特、阿拉山口、凭祥等地报关。
在国际联运报关中海关要求一车一份核销单,同时客户需要在相应的出口口岸的海关、商检办理注册备案手续。
⒍ 发车
根据运输计划安排通知,客户送货发运时,在发货当地报关的货物需将报关单、合同、箱单、发票、关封等单据与国际联运单一同随车带到口岸。
在口岸报关的需将合同、箱单、发票、报关单、商检证等单据快递给货运公司的口岸代理公司。
货物发运后将运单*三联交给发货人。
⒎ 口岸交接
货物到达口岸后需要办理转关换装手续,待货物换到外方车发运后,货运公司将口岸该货的换装时间,外方换装的车号等信息通知发货人。
⒏ 退客户单据
货物换装交接后,海关将核销单、报关核销联退给我司,有货运公司根据运费的支付情况再退给客户。
⒐ 收费
国际联运其运费是以美元报价,客户需向货运公司支付美元运费,如客户要以人民币支付需经国际部同意。
运费支付的时间应在发车后的10天内支付完毕。
注意:在运费没有收到前,不能将报关单核销联、核销单退给客户。
五、对于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有些货运公司可以申请进出口手续,详情可向各货运公司咨询。
订舱
⒈ 缮制委托书(十联单);
制单时应较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⒉ 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
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⒊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做箱
⒈ 门到门:
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⒉ 内装:
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⒊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⒈ 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① 需商检
② 需配额
③ 需许可证
④ 需产地证
⑤ 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⑥ 出口中国香港地区货值**过$10万,其他地区**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
⑦ 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⒉ 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 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⒊ 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 “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⒋ 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天通关。
⒌ 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⒍ 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