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事运输危险品的驾驶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对国家企业人民生命财产负责的责任性。
2、从事危险品运输的驾驶员必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运输证”
3、运输化学、危险物品要事先掌握了解货物的性能和消防、消毒等措施,对包装容器、工具和防护设备要认真检查,严禁危险品漏、散和车辆带病运行。
4、在运输、停靠危险区域时,不准吸烟和使用明火。
5、凡危险品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耒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易引起氧化分解、自燃或爆炸现象,应立即采取自救,向**、厂方、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处理解决。
6、易燃危险品在炎热的季节应在上午10时前,下午3时后运输。
7、严禁将有抵触性能的危险物品混装在一起运输,各种机动车进入危险品库区、场地时,应在消声器上装卸阻火器后,方能进入。
8、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停在人员稠密、集镇、交通要道、居住区等地主,不准将载有危险品的车辆停放在本单位车间、场内。如确因装卸不及、停车或过夜修理等,应向**或负责值班人员报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9、危险物品运输的车辆,应及时进行清洗、消毒处理,在清洗、消毒时,应注意危险物品的性质,掌握清洗、消毒方法知识,防止污染、交叉反应或引起中毒等事故。
10、凡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需过渡口时,应自觉报告渡口管理部门,遵守渡口管理规定,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公安消防部门*的路线行驶。
11、装运危险物品的车辆,应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急救药品,黄色三角旗或危险品运输车辆标志等。
12、危险品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之外,还需遵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车辆上路前要做好五项检查
1、车辆号牌安装完好,安全检验标志、保险标志放置正确,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齐全有效、随车携带。
2、车辆标志灯、标志牌、反光标识、侧后防护装置、灭火器等安全装置配置完好,卫星定位装置工作正常。
3、车辆制动、灯光、转向等安全系统符合运行要求,轮胎规格合规、磨损正常、未使用翻新胎。
4、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完好,处于关闭状态。
5、驾驶人驾驶证、驾驶人和押运员从业资格证等证件齐全有效,随身携带。
装卸货物要遵守五个要点
1、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押运员、装卸员必须取得相应资质。
2、装载介质与罐体喷涂介质、车辆道路运输证载明介质一致。
3、危险货物装载匀称均衡、整体固定,做到一车一货,不同危险货物不能混装,不得**载。
4、危险货物装载后,危险货物名称、形状、数量、处置方法、企业联系方式等要书面记录,随车携带。
5、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装载完毕后,应将紧急切断阀关闭,确保无损坏、无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