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与包装尺寸
国内货物
1、承运人可依据该航线使用的机型以及始发站、中转站、目的站机场的装卸设备、装卸能力确定可以收运的货物的较大重量和包装尺寸。
2、每件货物的外包装长、宽、高尺寸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
3、货物毛重的计量单位为千克,毛重不足1千克的尾数四舍五入。
4、每份航空货运单的货物毛重不足1千克时,按1千克计算。贵重物品毛重的计量单位为0.1千克,计费重量以0.5千克为单位。
5、轻泡货物按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千克计算。
国际货物
1、承运人可依据该航线使用的具体机型以及始发站、中转站、目的站机场的装卸设备、装卸能力确定可以收运的货物的较大重量和包装尺寸
2、每件货物的外包装长、宽、高尺寸之和不得小于40厘米。
3、货物毛重的计量单位为0.1千克,计费重量单位以0.5千克计算,不足0.5千克的按0.5千克计算,**过0.5千克不足1千克的按1千克计算。
4、轻泡货物按每6000立方厘米折合1千克计算。
押运货物(**国内货物)
1、根据货物的性质,在运输过程中需要专人护理、监护,托运人应当派人押运,否则,承运人有权不予承运。
2、托运人应事先与机场货运部门联系,定妥运输的航班、日期、吨位,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将押运货物送机场货运部门办理托运手段。押运员自行购买机票办理乘机手续。
3、押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损坏或遗失,除证明是由于机场货运部门的过失造成的,均由押运员负责。
一、托运单是要约的一种
托运单是托运人根据买卖合同、信用证的有关内容,向承运人办理货物运输的书面凭证。托运单的主要内容包括:托运人、收货人的名称,货物的名称、重量、尺码、件数、包装、运输标志等,目的港,装船期限,能否分批装运,对运输的要求及对签发提单的要求等。
在外贸运输中,托运单的内容应与信用证的内容一致。现行法律对托运单未作规定,一般认为,填发托运单是托运人的义务,若承运人要求托运人填发托运单,托运人即有填发的义务。如我国中国台湾地区民法*624条规定,托运人因运送人之请求,应填给托运单,并对托运单应记载事项作了规定,日本商法典*五百七十条也有类似的规定。
在运输实务中,发出船期公告是班轮承运人的一般做法,但并非所有的班轮承运人均发出船期公告,此时,若承运人在托运单上签字或盖章,或者以其他行为,如告知托运人进舱单号或关单号表示接受订舱的,则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即告成立,托运单为托运人发出的要约,理由是,以有效要约的条件衡诸托运单,如上所述因托运单缺少运价等条款,似也无成为要约的可能。
其实不然,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通常应包括能使合同成立的、较基本的条款,而非要约应包括所有的合同条款,若要约的内容可根据特定行业的交易知识确定,则也可认为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
例如运价可如此确定:1.如上述,班轮运价根据运价本确定,填发托运单之前,托运人已从承运人的运价本上了解到运价,托运人知道运价而未作不同的意思表示,且向承运人填发托运单,提出托运的要求,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六十六条规定的精神,应视为作为的默示,认定托运单已包含运价条款。2.在特定的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存在长期的业务关系,双方订有协议运价,托运单虽未明确记载运价,但双方对运价其实已达成一致。因此,在班轮运输承运人未发布船期公告时,托运单是托运人发出的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