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 有毒气体
该类气体有毒,毒性指标与第6类毒性指标相同。对人畜有强烈的毒害、窒息、灼伤、刺激作用。其中有些还具有易燃、氧化、腐蚀等性质。
第3类易燃液体
本类化学品系指易燃的液体、液体混合物或含有固体物质的液体,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险性已列入其它类别的液体。其闭杯闪点等于或低于61℃。
按闪点高低分为以下三项:
*1项低闪点液体
指闭杯闪点低于-18℃的液体 ;
*2项 中闪点液体
指闭杯闪点在-18℃至23℃的液体;
*3项 高闪点液体
指闭杯闪点在23℃至61℃的液体。
易燃液体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高度易燃性
易燃液体的主要特性是具有高度易燃性,遇火、受热以及和氧化剂接触时都有发生燃烧的危险,其危险性的大小与液体的闪点、自燃点有关,闪点和自燃点越低,发生着火燃烧的危险越大。
易爆性
由于易燃液体的沸点低,挥发出来的蒸汽与空气混合后,浓度易达到爆炸极限,遇火源往往发生爆炸。
高度流动扩散性
易燃液体的粘度一般都很小,不仅本身较易流动,还因渗透,浸润及毛细现象等作用,即使容器只有较细微裂纹,易燃液体也会渗出容器壁外。泄漏后很容易蒸发,形成的易燃蒸汽比空气重,能在坑洼地带积聚,从而增加了燃烧爆炸的危险性。
易积聚电荷性
部分易燃液体,如苯、甲苯、汽油等,电阻率都很大,很容易积聚静电而产生静电火花,造成火灾事故。
受热膨胀性
易燃液体的膨胀系数比较大,受热后体积容易膨胀,同时其蒸气压亦随之升高,从而使密封容器中内部压力增大,造成“鼓桶”,甚至爆裂,在容器爆裂时会产生火花而引起燃烧爆炸。因此,易燃液体应避热存放;灌装时,容器内应留有5%以上的空隙。
毒性
大多数易燃液体及其蒸气均有不同程度的毒性。因此在操作过程中,应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易燃性是易燃液体的主要特性,在使用时应特别注意:
--严禁烟火,远离火种、热源;
--禁止使用易发生火花的铁制工具及穿带铁钉的鞋;
1、2018年9月1日起,驾驶证消分新规
帮他人处理电子眼扣分必须提前面签;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先违章再绑定扣分行不通;一辆车较多可获得4个驾驶证消分。
2、新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即GB7258-2017在2018年开始实行
危险货物运输车装备盘式制动器;危险货物运输车装挂车配空气悬架;天然气车装拖地带;多地国三车辆已禁行,严查车辆识别代号、车身反光标识。
3、开展柴油货车**标排放专项治理
推进污染防治取得更大成效,巩固蓝天保卫战成果,老旧车淘汰提上日程,北京等城市甚至给出10万元的补贴激励,山东、天津等地则在今年启动了部分国三货车加装DPF(尾气排放处理技术)以实现环保升级的有关规定,深圳甚至还要求牵引车除外的国五重型柴油新车也要加装DPF。
根据《关于实施*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全国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其中今年7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柴油车,均须符合国五标准要求。
山东省人民**办公厅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实施细则。文件中着重强调了:自2018年1月1日起,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国Ⅲ重型柴油营运货车注销车辆营运证!不仅是山东省,就连北京、广州、成都、郑州、深圳、太原等城市都在对国三车限行,环渤海港口也在对柴油货车说“不”,整个北方六省都在加大货车环保力度。
4、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降低过路过桥费用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中已明确提到:科学合理确定车辆通行收费水平,做好收费公路通行费营改增相关工作。在今年的**工作报告中明确如上两个任务,所有公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都可报以热烈期待。
在已发布的《促进道路货运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中提到将研究推动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意思就是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持有者,未来将不用再办理运管部门核发的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只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即可。